为进一步健全青岛高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规范企业对外宣传形象,增强公司的知名度,现公开征集公司LOGO标识设计方案。
青岛高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高科公司)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本一亿五千万元,主要承担崂山科技城内的土地开发、基本的建设、市政设施建设运营,创业孵化基地及厂房的建设、管理与经营,房地产开发、销售与租赁,创业投资服务,受托国有资产运营,物业服务等。
青高科公司作为崂山区政府所属重点平台公司,投资建设了青岛国际创新园。园区总占地约250亩,总建筑面积近100万平方米,包括14座高层楼宇和1座多功能配套服务中心,是青岛市建筑体量及投资顶级规模、产业聚集度最高的科技园区。园区作为青岛市高端服务业“十个千万平方米”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崂山区“三创一园一社区”的创新创业载体,现已引进虚拟现实、智慧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科技服务业等领域的企业近300家。
(一)LOGO设计的具体方案应包含:企业标志图形设计、标准字体、色彩系统、相关组合等企业标识文化基础设计内容。同时,本次LOGO标识征集活动一等奖获得者还需承担青岛高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后续VI的延展设计及开发工作,相关联的费用已包含在奖金中。
(二)LOGO标识方案要求能够结合青高科公司“物业管理、运营服务、产业拓展”三大业务板块,体现青高科公司打造“品德、品质、品牌”的企业精神,表达未来创建全区龙头平台公司的目标及集团化发展方向。
(四)具有突出的视觉上的冲击力和整体美感。便于宣传推广,便于后期公司企业文化制作运用,便于在多种载体上设计转化和开发。
(一)本次征集公开面向企业、组织、个人征集。所有从事艺术设计、品牌战略、品牌营销的具有品牌设计经验的专业设计机构、传媒及广告公司、大学院校、工作室等相关创意设计单位、团队、个人,均可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二)参加本次方案征集前三年内,应征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纪录、无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三)主办者有权审核投稿人的应征资格。如发现投稿人不具备本规则规定的资格,或在投稿人资格方面做出任何虚假陈述,主办者有权在本次征集活动的任何阶段单方面取消该投稿人的应征资格。
凡有意参加征集活动并提交稿件者,请于2019年1月19日9:00至2019年3月18日16:00(本公告中所提及时间均指北京时间)期间下载报名表及承诺函,填报相关资料。
1.纸质文件:尺幅为A4横向,上面留出2厘米为评选编号栏,下面留出4厘米为作品的题目、设计说明等。中间区域摆放方案及其他示意图,一个方案在一张纸上展示,不得装裱。设计说明阐述其设计思路、理念和名称含义,应语言简洁,表述完整。
应征作品纸质文件以邮寄或直接交付的方式送达如下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169号(软件大厦)青岛高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409室。
2.电子文件:投稿人应提供应征作品的电子文件,电子文件的载体可以是光盘或其它移动存储介质,稿件采用300dpi高分辨率制作。可发送电子邮箱。
(四)投稿人须在2019年3月18日16:00前将作品提交活动主办方,逾期未送达视为自动放弃,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主办方问题导致参赛资料丢失或损坏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说明:最终入围决赛者必须现场进行汇报,并准备汇报PPT等资料,否则视为弃权。
获奖者奖金均含税,主办者不再承担由于奖金之外及其他原因所产生的任何税项和费用,其他未入围者均无补偿费用。
经评选委员会评审研究认为参与应征的所有单位或个人设计的具体方案不能够满足主办者需求的,主办者有权单方面取消本次方案征集活动,另行组织。
(二)获得一等奖、入围奖的应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将全部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对上述获奖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和保护,并有权采取任何方式对上述获奖作品进行再制作或再创作,投稿人无权要求分享主办单位因进行上述行为所获得的任何权益。
(三)投稿人须保证其递交的应征作品为原创作品。投稿人应保证应征作品本身及其所使用的主要素材没有且不会侵犯其他任何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机密。投稿人应保证如果其应征作品中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机密,投稿人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投稿人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机密所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应由投稿人承担。
(四)本次征集活动本身及相关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属青岛高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169号(软件大厦)青岛高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4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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